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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系学生作业、实验报告、课后辅导的基本规范要求

2010年05月12日 00:00  点击:[]

生命科学系学生作业、实验报告、课后辅导的基本规范要求

(2007年修订)

作业、实验报告是由学生书写的教育教学方面的文字材料,也是评估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必备材料。因此,应认真批改,及时保存。

一、学生作业批改的基本要求

1、各门课程任课教师应布置适量的课后作业。

2、作业全改或部分批改。根据章节内容,确定作业批改的次数。

3、作业批改采用等级制。包括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4、作业批改规范化,应使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逐题批改。

5、每次作业批改完成后,应有作业成绩和批阅日期,并填写《作业统计与成绩评定表》。

二、实验报告批改的基本要求

1、每次实验结束后,实验任课教师均应要求学生书写实验报告。

2、实验报告根据本实验课要求书写,实验报告全收全改。对于因故未按时交实验报告的学生,应令其下次补交。

2、每项实验课题内容完成后,及时收缴、批改实验报告,并向学生反馈批改中发现的问题。

3、实验报告批阅实行10分制。根据实验报告的正确率在实验报告上写出合理的分数。并记录。

4、实验报告批改应规范化,一律使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批改。每次批改完成后,实验任课教师须签署姓名全称、实验报告成绩和批阅日期。

6、每学期期末停课考试开始前,由实验任课教师将实验成绩汇总填入《商丘师范学院生命科学系实验成绩册》交系办公室存档。实验课平时成绩总分30分,包括实验报告满分10分;平时成绩满分10分;实验课测验(技能或笔试)成绩满分10分。

三、课后辅导的基本要求

1、任课教师每周利用晚自习或课外活动时间,应到班级辅导一次。

2、辅导时要因材施教,切实解决学生学习中的难点、疑点问题。

3、对学生作业中难点或突出性共性问题,应进行集中辅导。

4、辅导结束后如实填写《辅导答疑记录》。

生命科学系

200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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