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
 教务管理 
 教学改革 
 精品课程 
 学科建设 
当前位置: 首页>>教学工作>>教务管理>>正文

生命科学系考试管理的基本规范要求(试行)

2010年05月12日 00:00  点击:[]

考试是教学环节中的重要一环,是检验学生学习效果的有效手段,也是教师检验教学效果、发现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因此,客观、真实的考试结果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它是促进良好学风形成的有力保障;另一方面它是促使教学水平不断提高的指示剂。

一、组织领导

1、在教务处统一组织下,设立系考务领导组、系考试巡视组和考务办公室。

2、系考务领导组负责学生考前动员、监考教师考前动员、整个过程管理;系考试巡视组负责巡查系各个考场监考教师和学生违纪情况;系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和考场布置工作。

二、考试命题基本要求

1、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各门课程任课教师按教务处统一《期末考试命题原则》进行命题。

2、命题要规范化,考试课、考查课命题分别为两份,各卷应有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并按规定日期交系办公室。

3、期末考试命题由各教研室主任审阅后,报分管教学主任审定合格后,报送教务处使用。

三、试卷批改基本要求

1、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在系规定时间、在系考务办公室内完成试卷批改任务。

2、试卷批改按照评分标准参答案认真批改,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宽严一致。

3、试卷批改实行流水作业批阅制,教师应每题评卷人栏内签名。试卷批改一律使用红色

钢笔或圆珠笔批改。

4、试卷批改完成后,应进行认真的复查,确保批改结果无误,报请系分管教学主任审阅后方可拆封。试卷拆封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学生成绩。登分要有任课教师、教学主任、教学秘书3人在场。

5、认真填写《商丘师范学院试卷分析表》和《商丘师范学院学生登分册》。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批改完成的试卷、《商丘师范学院试卷分析表》和《商丘师范学院学生登分册》交系办公室存档。

四、考场布置要求

1、考场内地面干净整洁。桌凳摆放有序、间隔距离适宜。

2、做到单人单桌,桌斗朝前,张贴考号,桌斗内无书籍、课本、作业本、杂物等。

3、考场内考试氛围浓厚,黑板上有警示语。

4、考场内外有考场指示标记和考场标识。

五、考生考试要求

1、考生应按系考务办公室规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正常考试。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需申请缓考,由个人提出申请,经考务领导组批准后办理缓考手续。

2、考生应必须带胸卡或学生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将与考试无关的书籍、作业等交监考教师统一存放,并按规定的考号座号就座。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教师的指导。关闭通讯工具。

3、考生迟到30分钟,取消考生本场考试资格。

4、考试开始30分钟以后可以交卷。

5、考生考试结束后,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大声喧哗。

六、监考教师要求

1、服从系考务办公室的安排,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监考。

2、监考教师应按照教务处监考细则进行监考。

3、监考教师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到系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提前5分钟进入考场。

4、进入考场后,应检查考场布置是否规范,清点学生人数,分发试卷。关闭通讯工具。

5、监考教师精力要集中,不准在考场内看书、看报。

6、若发现学生违犯考场纪律,及时填写考场记录。

7、考试结束后,清点试卷份数,及时到考务办公室进行试卷装订,交考务办公室审查合格后,方可离开。若发现试卷漏装、错装,由监考教师负责。

生命科学系

2005年10月25

上一条:生命科学系学生作业、实验报告、课后辅导的基本规范要求 下一条:生命科学系听课制度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