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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系教案、教学进度表、实验记录等基本规范

2010年05月12日 00:00  点击:[]

教案、教学进度表、实验记录是由教师书写的教育教学方面的文字材料,是评估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必备材料。因此,应认真书写、长久保存。

一、教案的基本规范要求

1、讲课前必须完成教案的编写工作。

2、教案要有完整的结构与内容。每章基本内容应包括:教学目标或目的、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具、教学方法、课时安排、教学内容、课堂总结、课堂练习与课后作业、参考文献等内容。

3、教案分为理论课教案与实验课教案两种类型。应分开编写。

4、教案分为文字教案和电子教案两种载体形式,提倡教师制作多媒体课件。文字教案选用系办公室提供的教案本,任何一种形式均可。

5、教案由教师保存。

二、教学进度表的基本规范要求

1、按照实验教学大纲和每学期校历周数逐项认真填写教务处《商丘师范学院学期教学进度表》格式A4版。

2、若根据教学需要对大纲内容有所改动或增减,应事先报请系分管教学主任批准后,方可执行。

3、教学进度表分为理论课教学进度表和实验课教学进度表两种类型。应分别填写。

4、新学期开始两周内应将教学进度表填写完成,交系办公室存档。其中,理论课教学进度表一式二份;实验课教学进度表一式三份。电子版发至系教学秘书处。

三、实验记录的基本规范要求

1、实验教师教学实验教学时均应填写实验记录。

2、按照本实验教学计划,认真填写《商丘师范学院生命科学系实验记录薄》,每次实验学生签名须有学生本人亲自填写。

3、实验记录应在当次实验完成后,及时填写。

4、实验记录在每学期结束后,交系办公室存档。

生命科学系

200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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