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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食品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2019年05月07日 10:47  点击:[]

生物与食品学院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各实验室指定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实验室各项安全工作。

2. 实验室的钥匙持有人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钥匙一旦丢失请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迅速采取措施,以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如因钥匙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实验室相关责任人及钥匙持有者的责任。

3. 学生进入实验室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使用仪器,并做好使用记录。实验结束离开实验室前确保水、电、门、窗的安全关闭。

4. 指导老师必须有效指导学生,学生不可单独进行危险操作(比如配置王水,洗液等),此类实验必须在指导老师的亲自指导下,熟悉并预习试剂危险及操作标准的情况下佩戴适当个人防护物品进行操作,并做详细实验记录。

5. 本实验室仪器、药品借出时要经实验教学中心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经手人应承担相关责任,有责任及时追还和登记记录。有毒、有害药品使用后及时还回库房,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6. 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将外来人员带入实验室,实验室严禁抽烟、煮饭、吃东西,喝水,以免造成身体伤害和对实验室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7. 有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应使用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等防护设施。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8. 严禁外接电源,定期检查电源线路及安保设施,节约用水并及时疏通下水道,以免因实验室水患造成损失。如发生,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9. 配合安全部门及管理部门,每学期对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器材摆放在固定明显位置,不得私自挪动,实验人员应熟悉使用方法。

10. 实验室内精密、贵重仪器应由专人负责和管理,使用者作好使用记录,一旦发现不登记者,将取消使用资格。非本实验室人员不经允许和培训不得擅自使用。

11. 对违规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生物与食品学院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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